2021年10月15日來源:
1.實驗室要求
1.1專用實驗室,門.上有明顯的生物實驗安全標志,充足的操作空間,實驗室應劃分清潔
區(qū)和污染區(qū)。
1.2實驗室臺面材料應耐酸、耐堿,易清潔消毒,不滲漏液體。
1.3實驗室有移動的紫外線燈用于空氣消毒。
1.4 備有消毒品,消毒器材和設備。
1.5有感應的流水裝置,備有洗眼器、眼罩,足夠的一次性手套、口罩。
1.6 清潔區(qū)(間)備有存放個人衣服、用品的設施。
1.7購置免排放高壓蒸汽消毒爐進行醫(yī)療廢物的消毒。
1.8實驗室備有空調(diào)設備,室溫保持在20~25°C。
2.生物安全行為規(guī)范
2.1進入實驗室前要摘除首飾,修剪指甲,以免刺破手套。長發(fā)應束在腦后,禁止在
實驗室內(nèi)穿露腳趾的鞋。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機器或可隨人傳染性物質(zhì)的飾物。
2.2在實驗室里工作時,要始終穿著實驗服,實驗室外禁止穿防護(白大衣) 。大白
衣應定期清洗、更換,清洗時應使用具有殺菌消毒的洗液或其他相應方法。
2.3操作感染性物質(zhì)、腐蝕性或毒性物質(zhì)時須在通風櫥中進行,并佩戴相關的安全防
護用品,如安全鏡、面罩或護目鏡。皮膚受損時應以防水敷料覆蓋。
2.4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面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、或紫外線輻射時,必須要配戴護目
鏡,面罩(帶護目鏡的面罩)或其它防護用品。
2.5實驗室工作區(qū)不允許吃、喝、化妝和操作隱形眼鏡,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(qū)內(nèi)的任
何地方貯存人用食品及飲料。
2.6實驗室防護服不應和日常服飾放在同一柜子。個人物品、服裝和化妝品不應放在
有規(guī)定禁放的和可能發(fā)生污染的區(qū)域。
2.7不得涉及呼吸道傳播疾病樣品室,要佩戴符合要求的防護口罩。
3.操作準則
3.1所有樣本、培養(yǎng)物均可能有傳染性,操作時均應帶手套。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
應脫掉手套,馬上洗凈雙手,再換- -雙新手套。
3.2當實驗過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、有傳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動物
時,必須要戴上合適的手套,脫手套后必須洗手。在實際或可能接觸了血液、體液
或其他污染材料后,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。
3.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、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膚。不得帶手套離
開實驗室或在實驗室來回走動。
3.4嚴格禁止用嘴操作實驗器材,包括吸液、吹酒精燈等。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里。
禁止舔標簽。
3.5盡量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,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。破損的玻璃不
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,必須用機械方法清除,如刷子、夾子、鑷子等。破裂的玻璃
器具和比例碎片應丟棄在有專門標記的、單獨的,不易刺破的容器里。
3.6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盡可能使氣溶膠或氣霧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。任何使形成
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須在生物安全柜里進行。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。
3.7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盡量使用替代品。包括針頭、玻璃、一次性手術(shù)刀在內(nèi)
的利器,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。尖利物容器應在內(nèi)容物達到三分之二前
置換。
3.8所有濺出事件、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,都必須向?qū)嶒炇邑?
責人報告。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。
3.9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、培養(yǎng)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,在從
實驗室中取走之前,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,使其達到生物學安全。
3.10實驗室應保持整潔、干凈,當潛在的危險物濺出或一天的工作結(jié)束后,所有操
作臺面、離心機、加樣槍、試管架必須擦拭、消毒。
3.11每日工作完畢,最后一個離開實驗室的人員需關好水、電、門、窗。
4.監(jiān)督與檢查
4.1涉及病原體的科室負責人要經(jīng)常對各項實驗的生物安全性進行檢查和監(jiān)督。
4.2各實驗項目主管人員要定期對所開展的實驗工作進行監(jiān)督與檢查,及時發(fā)現(xiàn)并報
告安全隱患事件。
二.常見實驗室廢棄品處理
實驗室廢棄品按物理類型而言可分為固體廢棄品、液體廢棄品,就危害類型
而驗分為化學毒性廢品和病原性廢品,由于廢棄物品具有潛在的致病性、傷害性,
如不妥善處理會造成很大的人身危害、環(huán)境污染和社會危害。根據(jù)《國家危險廢物
品名錄》、《醫(yī)療廢物管理條例》、 衛(wèi)生部和國家環(huán)境保護總局制定的《醫(yī)療廢物分類
目錄》有關規(guī)定的要求,對實驗室廢棄物進行分類,主要包括感染性廢棄物、損傷
性廢棄物、化學性和放射性廢棄物等。
三.支持文件
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
2.《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》
3.《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》( 改變9489 2004)
4.《微生物和生物醫(yī)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》( WS233-2003
5.《實驗室生物安全守則》(WHO第三版, 2004 年)
6.《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》 (生物安全培訓衛(wèi)生部規(guī)劃教材,第
2版)
7.《醫(yī)療廢棄物管理條例》
8.《實驗室生物安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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